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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人員及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

衛生福利部為鼓勵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」第一線專業工作人員,肯定其工作辛勞及服務績效,並提升其專業服務形象,特訂定「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人員及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」。

受理推薦日期

自即日起至2月22日止完成線上及紙本報送,才是完成報名作業,逾期不予受理。
補件時間為112年2月22日至3月3日止。

推薦方式

  1. 推薦單位應於衛生福利部公告受理推薦日期截止前,推薦符合表揚評選實施計畫第二點規定之人員,請推薦單位備齊下列資料:
    1. 推薦名冊::應檢附紙本及PDF檔各1份(空白推薦名冊,詳如附件1)
    2. 推薦表-績優人員(須加蓋關防):應檢附紙本及PDF檔各1份。(空白推薦表,詳如附件2-1 )。
    3. 推薦表-績優團體(須加蓋關防):應檢附紙本及PDF檔各1份。(空白推薦表,詳如附件2-2 )
  2. 推薦表單紙本資料函送衛生福利部,電子檔及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網站「我要推薦」專區上傳」

表揚獎項及名額

  1. 績優人員:各策略表揚名額至多以2名績優督導(執行秘書) 及10名績優人員為原則,總表揚名額為48名。
  2. 績優團體:不分策略,總表揚名額至多以10名團體為原則。
  3. 各策略表揚之績優人員及團體未達原定名額時,得經當年度表揚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人員及團體表揚小組(下稱表揚小組)同意後勻用,惟年度總表揚名額不超過58個(含個人及團體)。

表揚對象及範圍

  1. 具體事蹟期限:自107年3月起至112年2月(以近5年為限),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工作,表現績優之人員(含地方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之聘用人力、補助人力及地方政府自聘人力)及團體。
  2. 推薦對象:從事或推動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之策略一、策略二、策略三及策略四」之相關工作者,且應符合各策略業務性質,如有不符者,不予提報。
  3. 5年內已獲本計畫表揚者,不再列於評選或表揚範圍內。

聯絡方式

  • 衛生福利部(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) / 業務聯絡人:吳小姐 / 電話:02-2653-1910
  • 全方位創意(1149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1巷37號2樓) / 網站操作、報名相關問題聯絡人:周先生 / 電話:02-2799-7787

下載推薦表單

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人員及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(Pdf)

推薦名冊 /
附件1(Word)

推薦表-績優人員/
附件2-1(Word)

推薦表-績優團體/
附件2-2(Word)